重購買後5年內未設戶籍於重購之房屋
有下列其中一種情況👉因未成年子女就讀或擬就讀學校訂有應設戶籍於該學區之入學條件👉本人或配偶因公務派駐國外👉原所有權人死亡
1.導致戶籍遷出或未設戶籍於該重購房屋2.該房屋實際仍然作為自住使用3也沒有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可以不用追繳稅款唷~
(範本)房仲客戶需求調查表 - 5W 原則